刺眼強光:城市暗夜下的“隱形殺手” 記者直擊濫用燈光亂象
“明明是燈火通明的城市道路,我實在不理解為什么車燈還要調(diào)得那么亮!”提到車輛濫用燈光的問題,在北京工作的鄭凱(化名)既郁悶又氣憤。
鄭凱每天晚上下班后從公司開車回家,都能碰到好幾輛燈光刺眼的車——有的是開著遠光燈的汽車,有的是車燈特別亮的電動自行車,“對面的車大燈亮了,我的眼前卻黑了,幾秒鐘內(nèi)幾乎什么都看不清,萬一這時候旁邊有車并線或者前面有行人過馬路,根本來不及反應”。
長期以來,機動車濫用遠光燈、電動自行車濫用強光燈等不合理使用燈光的行為,持續(xù)影響駕駛員、行人等交通參與者的安全。相關(guān)數(shù)據(jù)顯示,夜間交通事故中,與濫用遠光燈有關(guān)的占比達30%至40%。
城市道路上的“光污染”亂象究竟有哪些具體表現(xiàn)?其帶來的安全隱患有哪些?為何此類現(xiàn)象屢禁不止?為探尋這些問題背后的真相,《法治日報》記者近日直擊城市夜路現(xiàn)場,展開親身體驗。
快速路上遠光燈晃眼
鄭凱家住北京市大興區(qū),公司在北京市朝陽區(qū),每天通勤近30公里,大半路程在四環(huán)快速路上。雖然路燈照明充足,但他發(fā)現(xiàn)濫用燈光的情況并不鮮見。
10月13日晚上8點多,記者隨鄭凱駕車從其公司出發(fā)。剛駛?cè)刖┟芸焖俾?,對向車道便出現(xiàn)一輛全程開啟遠光燈的車輛?!皝砹??!编崉P無奈地說。
記者看到,這輛車的遠光燈全程開啟,在強光的沖擊下,僅憑肉眼已看不到該車輛,周圍車輛的型號也難以辨認,更看不清輔路是否有車。隨著距離拉近,遠光燈形成的白色光團由小漸大,記者不得不移開視線。
“這種正面迎上來的遠光很危險?!编崉P告訴記者,遇到這種情況,他只能放慢車速,瞇著眼迎著光開。在周邊環(huán)境復雜的臨街路段,為防“鬼探頭”(指視線被遮擋的情況下,行人或非機動車突然出現(xiàn)導致駕駛員無法及時避讓的交通事故),他還需特別留意光源附近的動靜。而遠光燈車輛駛過后,由于光線驟變,眼前常會短暫發(fā)黑,“有幾次,我被對向車輛的遠光燈影響,差點出事”。
即便在照明良好的四環(huán)路上,仍有車輛開啟遠光燈行駛。后視鏡反射的強光令記者難以直視,不得不偏頭躲避。
“被遠光燈跟車同樣不安全。”鄭凱一邊抬手調(diào)整車內(nèi)后視鏡的角度,一邊解釋道,“無論是車內(nèi)后視鏡還是兩側(cè)后視鏡,都會把強光反射到臉上,干擾會一直存在?!?/p>
他頓了頓,視線緊盯著前方,語氣變得凝重:“這種干擾不僅僅是‘晃眼’那么簡單,它還會打亂我們正常的駕駛節(jié)奏和注意力。平時觀察后方和兩側(cè)路況只需掃一眼,注意力仍集中在正前方,但被遠光燈跟車時,得適應一會兒才能看清周圍,這時如果前車有突發(fā)狀況,很可能來不及作出反應?!?/p>
電動自行車加裝射燈
駛離快速路后,記者看到,電動自行車逐漸增多,強光車燈的侵擾不減反增。
行駛至一段路燈昏暗的道路時,遠方出現(xiàn)兩白一黃三個光斑,并快速逼近——是3輛外賣電動自行車。隨著它們依次接近,本就不太明亮的場景顯得更加昏暗,視野中只剩下刺眼的車燈。
突然,最前方的電動車燈光一晃,似乎準備橫穿馬路。鄭凱迅速減速,閃遠光燈并鳴笛示意,但對方并未理會,徑直穿過?!斑@真的很危險?!编崉P心有余悸,“他們的燈太亮了,我甚至懷疑他們能不能看到我的提示。萬一后面再鉆出個行人,根本反應不過來?!?/p>
記者觀察發(fā)現(xiàn),雖然大部分電動自行車燈光明亮,但個別車輛的亮度仍然稱得上“鶴立雞群”——明顯是加裝了外置強光燈。鄭凱調(diào)侃這些車燈為“燈光刺客”:“照明范圍是大了,其他駕駛員的視野盲區(qū)也大了?!?/p>
據(jù)記者不完全統(tǒng)計,在鄭凱不到30公里的回家路上,共遭遇14次不合理使用燈光的情況,其中電動自行車濫用強光燈達9次,遠超機動車的5次。
公開報道顯示,電動自行車燈光濫用已呈普遍趨勢。在廣東省廣州市一項隨機統(tǒng)計中,30輛電動自行車里,有26輛加裝或改裝了強光燈,占比超過86%。
有業(yè)內(nèi)人士指出,這些改裝車燈安裝高度常達90厘米至100厘米,易對小型汽車和非機動車駕駛?cè)嗽斐芍鄙溲D?,嚴重影響安全視野?/p>
濫用燈光成“斗氣”工具
除了引發(fā)事故,不合理使用燈光還常被當作“斗氣”工具,甚至成為沖突的導火索。
來自北京市石景山區(qū)的林同(化名)向記者講述了他的經(jīng)歷:今年年初某個傍晚,他在城市快速路上正常行駛,左側(cè)一輛SUV慢速前進。他打燈提速,在安全車距下完成超車,卻意外觸怒對方。隨后,刺眼的白光經(jīng)后視鏡反射,直射他的雙眼?!安豢鋸埖卣f,我當時眼前一白,然后又一花,差點沒看清路?!?/p>
林同回憶,當時仍有一定車流量,他無法立即變道,只好加速試圖拉開距離,但后車緊追不舍,遠光燈時開時關(guān),最后持續(xù)開啟。為避開強光,他不得不微微低頭,調(diào)整視線角度,但強光仍通過兩側(cè)后視鏡照射到他臉上。
“當時我馬上想到網(wǎng)上說的‘魔法對轟’——繞到他后面開啟遠光?!绷滞寡?,但他最終克制住了沖動,“開車沒必要斗氣,太危險了。而且遠光燈一開,影響的不只是前車,還會殃及無辜。”
記者注意到,在社交平臺上,“遠光”“斗氣”等關(guān)鍵詞下充斥著大量相關(guān)內(nèi)容和“對抗教程”,甚至有網(wǎng)友建議購買強光手電“以暴制暴”。
電商平臺上,“電動自行車燈”“強光燈”等商品銷量不俗。記者搜索發(fā)現(xiàn),一款名為“強光外置爆閃流氓燈”的商品詳情頁中,商家赫然標注“瞬間致盲雙眼(短暫性)”;另一款“超亮射燈”的宣傳視頻中,拍攝者宣稱其亮度可與大車車燈“碰一碰”。
前述業(yè)內(nèi)人士指出,盲目追求高亮度不僅不安全,還可能適得其反。過高亮度的外置燈可能破壞車輛電路穩(wěn)定性,引發(fā)自燃;強光和爆閃功能更易導致對向駕駛員眩目,增加事故風險。爆閃功能下的短暫高頻強光會加劇“瞬間致盲”效果,有時甚至影響使用者自身視野。在道路上,追求這種讓對向駕駛員瞬間失明的亮度,本質(zhì)上就是在制造“刺眼強光”,不僅不安全,還有巨大的公共安全風險。
記者注意到,交通運輸部制定的《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》中,已將“濫用遠光燈”列為常見不文明行為。然而,現(xiàn)實中“光光相報”的惡性循環(huán)仍在繼續(xù)。
“用遠光對抗遠光,何時才是盡頭?”林同感慨道。
鄭凱則呼吁,希望不合理使用燈光的問題能夠得到有效治理,“別再讓強光成為路面上的‘武器’”。
本報見習記者 劉紫薇/ 本報記者 張守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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